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国家卫健委1号令)《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粤卫规[2019]10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20]4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院已备案的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公布如下:
广东省“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
(一)人工髋关节置换术
(二)人工膝关节置换术
(三)经皮颈椎间盘臭氧注射术
(四)十二指肠镜下胆管支架植入术
(五)冠心病心导管介入治疗技术
(六)腹腔镜肾上腺肿瘤(大于等于5cm)切除术
(七)腹腔镜肾切除术
(八)腹腔镜根治性肾切除术
(九)腹腔镜根治性膀胱切除术
(十)孤立肾经皮肾镜术
(十一)经皮内镜下椎间盘部分切除、椎间植骨融合术
(十二)髋关节翻修术
(十三)膝关节翻修术
(十四)经皮腰椎间盘臭氧注射术
(十五)十二指肠镜下胰管支架植入术
医务科
2024年1月29日
2024年1月29日